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和延续认定绍兴市上虞区永和农贸市场等9家市场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金沙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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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和延续认定绍兴市上虞区永和农贸市场等9家市场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7-17 14:5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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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试行)》的规定,经市场申报,市、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考核验收,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新认定诸暨市浣东农贸市场和延续认定绍兴市上虞区永和农贸市场等8家市场为省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有效期三年(2023年—2025年)。

被认定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单位要珍惜荣誉,继续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星级市场的动态指导,共同推动我市商品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

 

附件:1. 新创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名单

2. 延续认定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名单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27        

 


附件1

 

新创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名单

 

    1. 诸暨市浣东农贸市场


附件2

 

延续认定为省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名单

 

1.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西湖桥农贸市场

2. 绍兴市柯桥区顺达综合市场

3. 绍兴市上虞区永和农贸市场

4.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棉布市场

5. 浙江绍兴中国轻纺城纺机市场

6. 绍兴市上虞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7. 诸暨市次坞镇农贸市场

8. 诸暨市城北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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