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5-08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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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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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滨海新区管委会产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政发〔2016〕41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部门行政奖励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现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一)集体三等功(2个) 1.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海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集体嘉奖(1个) 嵊州市教体局 (三)个人三等功(2名) 1.董文光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2.陈 蕾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四)个人嘉奖(4名) 1.郭 峰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2.李灵燕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3.林玲玲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4.诸葛庆 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检验所所长 现对以上行政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金沙集团1862cc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电话:88615235; 市市场监管局政治处,电话:85338751。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